【大纪元10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1日电)继日本、澳洲、纽西兰、加拿大之后,台湾与德国签署青年打工度假计划联合声明。外交部今晚 说,德国是第 1个与台湾相互实施青年打工度假计划的欧洲国家,第1年暂定各200名。
外交部表示,台湾与德国就“台德青年打工度假计划联合声明”达成共识,并由驻德国代表魏武炼与德国在台协会处长欧芮(Birgitt Ory)分别于今年9月28日及10月11日在柏林及台北完成异地签署,并自10月11日起生效。
外交部说,德国是第 1个与台湾相互实施青年打工度假计划的欧洲国家,双方同意得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者核发 1年效期的打工度假签证,并在签证效期内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停留许可。
外交部指出,该签证适用对象为18岁至30岁,计划在对方国境内以度假为目的、并以短期打工赚取旅游所需经费的青年。双方协议实施第 1年的签证名额暂定各为200名,并得视需要由双方协商调整额度。
外 交部表示,目前总计 5个国家给台湾青年打工度假的名额已达约 1万3000人。澳洲无上限;加拿大原只规定 200名,在数小时内即报名满额,经交涉后,加拿大现已增加至 700名,机会相当难得,请有意的青年提早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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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在台協會新聞稿
打工渡假計畫:提供台灣年輕人在德國打工渡假的機會
打工渡假計畫係適用於18歲至30歲的台灣及德國民眾,提供至德國或是台灣渡假停留的
機會。簽證為一年有效且含工作許可。即時開始受理申請。
德國在台協會與台北駐柏林代表處已簽署相關聲明。
打工渡假期間內得以打工以支付停留所需費用。亦得參加語言課程或是其他職業進修課程。
德國在台協會處長歐芮女士表示:《這項計畫提供了旅遊、工作、生活經驗合一的機會。
對於想要在公司實習取得經驗者,打工渡假計畫也是個捷徑。本人感到非常高興,我們創
造了另一個讓台灣人與德國人進一步相互認識、了解的機會。》
德國是歐盟國家中第一個開始施行打工渡假簽證制度的國家。德台雙方每年各有兩百名的
限額。
德國目前已與澳洲、香港、日本、加拿大、紐西蘭及南韓簽署打工渡假簽證協議。
針對台灣民眾之打工渡假簽證的相關說明及申請方式請見德國在台協會網站
www.taipei.diplo.de 。
德國民眾則請洽台北駐柏林、漢堡及慕尼黑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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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度假簽證申請須知
打工渡假簽證計畫係依據德國在台協會與台北駐柏林代表處針對青年打工渡假計畫所合發之聲明而制定。提供台灣青年學子機會體驗德國的文化及日常生活。為能支付停留期間的費用,在最多一年的停留期限內得每次最長三個月替不同之雇主工作。目前每年申請限額為兩百名。
打工渡假簽證適用對象?
- 您必須為台灣護照持有人且健康狀況良好
- 您必須年滿18歲且提出簽證申請時尚未年滿30歲
- 您前往德國主要目的係為渡假;且未曾持打工渡假簽證前往德國
- 受撫養之親屬(如:子女)不得同行
打工渡假簽證得於何處申請?
- 僅得向德國在台協會提出該簽證申請。
- 打工渡假簽證申請須先致電德國在台協會為時間約定之登記,德國在台協會簽證組:(02) 2501-6188,分機205。
申請打工渡假簽證須出示之文件為何?
簽證申請須親自辦理。請您於約定時間至櫃台辦理並出示下列文件:
- 完整詳細填妥之簽證申請表及親自署名之聲明書
- 二張3.5*4.5公分之正面照片
- 有效之台灣護照,須有至少二頁空白頁,護照有效期須比預計於德國停留之期間多三個月以上。
- 來回機票定位證明。領取簽證時須出示機票正本。
- 財力證明(如:銀行存簿或是財力擔保聲明書)
於德國一年之停留須至少出示2000歐元(約九萬台幣)之財力證明。若您僅持有單程機票,則須出示雙倍之財力證明。
- 以英文或德文書面闡述停留之理由及於停留期間內之活動列表。
- 健康保險證明,保險期須涵蓋於德國停留之期間。最遲得於領取簽證時提出。
打工渡假簽證之申請費用為何?
簽證費用為60歐元,依據申請當天匯率以新台幣支付德國在台協會。
持有打工渡假簽證,我可以在德國工作多久?
您可以在德國進行職業實習訓練或是從事一短期工作賺取旅費。
於德國的停留期間內,不得受雇於同一之雇主超過三個月。您亦可以參加為期最長六個月之單一或多個進修課程。
您可透過德國各大城市之職業中心(Agentur für Arbeit)尋找工作機會。職業中心僅能在您願意為單一工作數週以上時提供協助。此外,您亦可與可能之雇主直接聯繫。
還有其他注意事項嗎?
- 打工渡假簽證申請約需十個工作天。
- 不能保證一定核發,視申請者情況不同有可能要求提出其他文件。申請先決條件不符合時,將無法核發簽證。當申請人數達到限額後,德國在台協會將不再受理申請案件。
- 出發前往德國時,須攜帶財力證明及健康保險證明。
打工渡假簽證之申請規定有可能會變更。請您於提出簽證申請時向德國在台協會簽證組人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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