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青年打工渡假再增一國 台加今簽備忘錄

外交部新聞稿
我國與加拿大簽署「台加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
文號:060 日期:2010-4-16

為落實馬總統揭櫫的「文化外交」及「青年交流」理念,並積極培養台加青年對國際事務的瞭 解,我與加拿大政府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就「台加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的內容達成共識,並於台北時間本(99)年4月16日凌晨由我國駐加拿大代表李大維與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代表傅雷澤(Scott Fraser)在加拿大外交部完成簽署儀式。雙方同意本備忘錄預定於本年7月起實施。加拿大是繼紐西蘭、澳洲及日本之後,第四個與我簽署類似協議的國家。

依 據該協議,台加雙方同意未來每年雙方代表處及辦事處得對符合規定的申請者核發停留效期12個月的多次入境簽證。本年先以台加雙方各200名青年為限,適用 對象為18歲以上至35歲以下,計畫在對方國境內實習、打工或旅遊並從事打工活動賺取旅遊所需資金的個人。此一協議可使資力不豐但盼望走向國際、經歷世界 的我國年輕人有一絕好機會,以工作方式遊覽加拿大、學習語言及體驗加拿大文化風貌,此實為我國外交作為增進民眾利益的具體展現。

台加雙方人民交往 密切,我國政府亦期盼透過該項制度的實施,使加拿大青年也有機會來台灣實地瞭解我國風土民情,更進一步提升台加實質友好關係。

協商備忘錄的過程 中,台加雙方曾多次交換意見,並經我國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包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教育部、財政部、外交部等相關單位充分討論後達成 共識,再經外交部及我駐加拿大代表處與加拿大方面交涉,順利完成簽署。由此可見,加拿大對我國人赴訪不僅持正面歡迎的態度,且同意我成為加拿大第26個青 年交流(打工度假)訪客的來源國。(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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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好了,又多一國。


下一個應該是南韓了吧!


也希望可以在歐洲開胡。


8 則留言:

  1. 開心!!又增加一國啦!!而且年齡有到35歲耶!!希望不要再改為3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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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才剛發佈的消息說!

    不過查了好多地方都沒有申請方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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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開放韓國的話應該會比較沒有人要去吧!!!韓國消費太高幣值貶低~~而且去過澳洲的就知道韓國人超多~~

    ~他們都出來搶錢了...應該會沒有人要去韓國打工度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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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真是好消息



    不過我5/31要先去澳洲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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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真的!!台灣又再向前邁進一步了!

    今天聽到我朋友說,真的超開心!希望下次會在歐洲或中南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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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可是 好像 真得還沒有申請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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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耶~~那我去完澳洲、日本還要去加拿大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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