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的蕭邦

        最近天氣更陰晴不定了,Andy說我們挺幸運,這時如果是晴天通常在戶外都是三、四十度,他看我拼命喝可樂的樣子,就說我不只必死無疑,還會死得像個人乾。



        不過下雨也是冷得痛苦,鞋子進水更是苦悶難耐,還好我有一個偉大的祕密武器,mp3播放器ipod!雖然不久前發現我用xp編的歌曲資訊是一堆小白看不懂的亂碼,不過憑著我個人聽三秒就可以聽出演唱者跟歌名獨特的音樂才華,費了半天工夫就把三千首歌又都編回中文,讓小希直呼這真是一個了不起的成就。此後每當我拖著疲憊的身體在越來越有樣子的葡萄藤蔓間移動時,ipod就會播放各種不同曲風的音樂來鼓舞我的心靈。



        話說我ipod裡的音樂領域非常廣泛,從西方到東方、爵士到搖滾、古典到流行,從羊毛衫到SMAP、Diana Krall到孫燕姿、悲慘世界音樂會原聲帶到鄭進一的歪歌,包羅萬象,而且不管隨機到哪一首歌,即使前奏就足以讓人皺眉嘆息,我還是會耐著性子把它聽完。結果這種耐心果然得到很多驚豓,比如我以前都不知道木匠兄妹曾唱過女生版的「Ticket to Ride!」,而且還淒美動人;不知道我最想跳過的歌曲竟然是國內某樂團的創作專輯;更不知道我竟然放了源源不絕的Jolin跟S.H.E,而且關於這點還不讓我討厭。



        其中一個收穫是,我發現Jay的專輯異常耐聽,尤其在我取得「十一月的蕭邦」這張專輯後(不要問我澳洲哪裡有賣),就對他在歌裡狂罵狗仔隊的狠勁讚賞不已。基本上我唯一失望的是它這張專輯裡面放了三分之二的情歌,歌頌浪漫愛,讓我對他作品主題往往另類的期望落空,不過算了,反正詞也不是他寫的。比較熟悉台灣流行樂壇的人,可以試著回想看看Jay的專輯,先跳入腦海的大半不跟愛情有關吧?每一張周董的專輯總會紅個一、兩首情歌,這次他一口氣寫了八首,加起來的感動對我來說還是只等於之前的任兩首。



       所以先直接跳過這八首,剩下四首中,「藍色風暴」讓我有在古代宗教聖殿演奏電子樂的異想天開,雖然出現了像「地鐵」、「球鞋」這樣的詞,我還是可以看到古老僧侶們在耶穌聖像前拿著十字架搖頭狂嗨的褻瀆畫面,並因此樂翻。「四面楚歌」是周董屌屌地狗幹記者的佳作,歌名倒講得好像自己陷入絕境,歌詞卻讓這些記者們咬著蘋果狂吠,搖尾乞憐要他施捨骨頭,令人拍案叫絕。「逆鱗」敘事鮮明,讓我清楚地看到了一隻精疲力盡的巨大龍族流落在頹廢城市街道,惹起一陣騷動的景象,最後彷彿還聽到了樂曲裡沒有的龍吼聲。「飄移」是我最喜歡的一首了,一開始是頭文字D裡的對白,(我一直在想其中一人到底是不是安迪咧?)然後幾聲電音,開啟了非常適合作為電玩配樂的聲音,這首歌有一股戲劇張力,曲中的賽車引擎聲一陣一陣地把我推向高潮。



        不過我沒看歌詞,以上是我聽著周滷蛋含糊的聲音聽出來的不負責心得。



        每個人品嚐音樂的口味不同,我挑這張專輯寫是為了對剛進ipod沒多久的專輯作一種特殊禮遇,而我是一個可以同時為秦楊和布蘭妮的音樂如痴如醉的怪咖。我一直很耗費心力想要站在欣賞的角度聆聽每一首創作。而且,每一首歌都真的有它扣人心弦的一些元素,不管我們再怎麼不屑某個類型或歌手,優美旋律依然存在,程度多寡而已。所以我把每個歌手所有歌曲加起來能震撼我心的份量,作為衡量這個歌手價值的標準。結果你來猜猜我心目中的第一名是誰?



        一切都發生得很突然,當時我聽到他們的第一首歌,內心拼命地吶喊著,救人喔,怎麼會有這麼屌的音樂,每一個音符跟創意都像是龐然巨怪朝著無法承受的我襲來!就像他們的歌名一樣,Help!我對搖滾樂狹隘的心防歷時瓦解,哐啷一聲碎了滿地。



        披頭四,前一個世紀最偉大的樂團,成立近五十年後仍然影響著下個世紀人們的生活。以我目前淺薄的知識和孱弱的文筆實在寫不出我對他們的推崇與感動。我一向是一個後知後覺、趨避風險的人,所以可能會有人對於我現在才怦然心動嗤之以鼻。不過我仍然無法不在這裡表明我對他們的喜愛。說披頭四是前世紀最偉大的樂團一點也不為過,他們在今日的影響力只要舉一個小事件就不證自明。



        約翰藍儂娶了小野洋子後,跟亦敵亦友的保羅麥卡尼漸行漸遠(日本女人一向是全世界最溫馴又強悍的族群),最後終於導致披頭四解散。1980年12月8日,他在紐約被一個歌迷兼警察槍殺。這位歌迷為什麼要槍殺他的解釋仍然是眾說紛紜,說法中甚至出現這是美國中情局為了除掉這位反戰歌手的一項計畫,這可見他在當時出錢出力宣揚Love&Peace對國內瀰漫的反戰情緒有多具影響力。不過我最喜歡的說法是,因為這瘋子太喜愛藍儂的歌曲,喜歡到不相信會有這麼具創造力的人類存在世界上,認為他大概是火星大魔王派來消滅地球的,於是只好先下手為強。(這不完全是毫無根據,事實上披頭四剛出道時,也在駐唱時對觀眾說:『我們是從火星來拯救你們的,你們不用再聽海灘男孩的歌了!』)



        這件事在二十年後仍有個後續效應,這位警察叫馬克.查理曼,對約翰藍儂來說,那天是他才華洋溢一生的終點,但對馬克來說,這天是他終生禁錮在監獄生活裡的起點。披頭四歌迷照理說心中應該存在愛與和平的信仰,對於這傢伙(或再加上洋子)卻恨之入骨,巴不得他真的被關一輩子。於是從2000年開始,馬克開始申請假釋,但每次都造成披頭四歌迷團體的強烈反彈,他在2002年那年的申請遭到駁回的理由是,「讓馬克假釋會降低他所犯之罪的嚴重性。」



        我也覺得為了這位瘋狂歌迷的生命安全還是不要將他從鐵籠裡釋放出來比較好。



        此後,我不斷地播放披頭四的專輯,欣賞了無數次他們的專輯後,我心裡終於滋生了幾個遺憾,一是我愛上了一個已經不存在,成員在人生的戰場上一半陣亡的團體,也就是說我不可能聽到他們新的創作,不可能在他們打算推出專輯時徹夜到唱片行排隊,也不可能為了搶限量預售的演唱會第一排位子跟警衛打架。其次就是,約翰藍儂的愛與和平理想終究還是沒有實現,美、英兩國(這是他死亡與出生的國度)在這個黃色潛水艇裡大量建造可以發射核武毀滅全世界的核子動力潛艇,把大批的軍人送到中東去屠殺另一批軍人,造成當地百姓生靈塗炭。布希這惡魔才真應該被關在監獄一輩子聆聽披頭四的音樂懺悔,All you need is Love!



       最後就是馬克早了一年槍殺約翰藍儂,如果再晚一點,我就能宣稱自己是約翰藍儂轉世了,真是萬分遺憾!





1 則留言:

  1. 約翰藍儂好可憐!!







    其實我也是他歌迷







    我雖然不是他們那個年代







    雖然我只是小6生而已







    不過聽了他們的歌







    我開始喜歡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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